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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知识

 
1、什么是人事代理?办理人事代理能享受什么服务?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业务服务。办理人事代理后我们能为您提供以下服务:身份认定、计算工龄、档案工资调整、职称评审、出国(境)政审、社会保险、党团关系接转、户籍关系、出具与档案相关的证明等。人事代理的方式是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职称评审、社会保险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党团关系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2、哪些人可以申请人事代理?

   ①辞职或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③大中专毕业生;

   ④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⑤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⑥外国企业长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⑦其他流动人员

3、哪些部门可管理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按照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省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事代理工作。非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务)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从事人事代理工作。

4、若毕业后工作的单位不负责接收档案(如私企),档案户口应该怎么办?

   如果毕业后工作的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本人或者工作单位委托当地人才中心代管档案。户口通过人才中心开入户证明入回到原户籍。

5、人事档案收集范围有哪些?

   主要有: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登记表等;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中形成的有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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